企业提前支付的利息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如何扣除?

华审网 2024-09-09 221次阅读
导读:
企业提前支付的利息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如何扣除?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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