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考虑到该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同时也为企业经营使用的实际情况,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
减除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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