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向金融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利息支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是否可以按照开发费用全额扣除?

华审网 2024-09-23 127次阅读
导读:
我公司向金融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利息支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是否可以按照开发费用全额扣除?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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