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应当如何处理?

华审网 2024-09-24 23次阅读
导读: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应当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如果你公司符合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条件,但无法划分国内业务和出口业务的进项税额,你公司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但应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乘以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除以当期全部销售额

依据: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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