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总机构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需要提交子项目地预缴税款的完税证明吗?

华审网 2022-12-04 350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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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总机构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需要提交子项目地预缴税款的完税证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建筑企业总机构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时,应附送其所直接管理的跨地区经营项目部就地预缴税款的完税证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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