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在放弃适用退(免)税政策期满36个月后,自2019年6月1日起恢复适用退(免)税政策。现在可以恢复2019年6月前的退(免)税吗?

华审网 2024-10-11 128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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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在放弃适用退(免)税政策期满36个月后,自2019年6月1日起恢复适用退(免)税政策。现在可以恢复2019年6月前的退(免)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在2020年3月1日前发生变化的,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已恢复退(免)税,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对其自2019年4月1日起的全部出口货物劳务,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因此,你公司2019年4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出口的全部货物劳务,可以恢复适用退(免)税政策;

2019年4月1日前的出口货物劳务,不能恢复适用退(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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