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支付运费获取电子普通发票,税号开错了可以生效吗?可以申请重开吗?

华审网 2024-10-15 26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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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支付运费获取电子普通发票,税号开错了可以生效吗?可以申请重开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可以将原发票作废或冲红后再正确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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