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否作为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

华审网 2024-10-20 88次阅读
导读: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否作为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本办法所称《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不符合规定的《行程单》,不得作为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并向开票单位所属民航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或所辖地区相关主管税务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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