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经营的一般人销售额超过10万了,在预缴地应该预缴附加税吗?

华审网 2024-10-24 190次阅读
导读:
跨区经营的一般人销售额超过10万了,在预缴地应该预缴附加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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