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经营的建筑企业不能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华审网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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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区经营的建筑企业不能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跨地区经营的项目部(包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目部)应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未提供上述证明的,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督促其限期补办;
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应作为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项目部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证明该项目部属于总机构或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