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实施后申报时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华审网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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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实施后申报时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按月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
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
纳税人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按照相应所属期的税费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