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应在什么时间进行备案?具体备案是在受让方主管税务机关还是在被转让方主管税务机关呢?

华审网 2024-11-25 4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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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应在什么时间进行备案?具体备案是在受让方主管税务机关还是在被转让方主管税务机关呢?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于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生效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0日内进行备案。

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七条第(一)项情形的,由转让方向被转让企业所在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属于《通知》第七条第(二)项情形的,由受让方向其所在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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