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向其100%直接控股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其资产或股权转让收益如何处理?

华审网 2024-11-28 153次阅读
导读:
居民企业向其100%直接控股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其资产或股权转让收益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直接控股关系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其资产或股权转让收益如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可以在10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八条

二、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直接控股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居民企业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1.当事方的重组情况说明,申请文件中应说明股权转让的商业目的;

2.双方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3.双方控股情况说明;

4.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或股权评估报告。

报告中应分别列示涉及的各单项被转让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5.证明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资料,包括股权或资产转让比例,支付对价情况,以及12个月内不改变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不转让所取得股权的承诺书等;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第三十七条

修改成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