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范围的电冰箱是怎么规定的?

华审网 2025-01-13 80次阅读
导读:
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范围的电冰箱是怎么规定的?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电冰箱,是指具有制冷系统、消耗能量以获取冷量的隔热箱体,包括各自装有单独外门的冷藏冷冻箱(柜)、容积≤500升的冷藏箱(柜)、制冷温度>-40℃且容积≤500升的冷冻箱(柜),以及其他具有制冷系统、消耗能量以获取冷量的隔热箱体。

对上述产品中分体形式的设备,按其制冷系统设备的数量计征基金。对自动售货机、容积<50升的车载冰箱以及不具有制冷系统的柜体,不征收基金。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产品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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