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计税方法:
一、可以选择适用单独计税方法,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
二、可以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因此,纳税人若在2019年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时是单独计算纳税的,年度汇算时也可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对于在多家单位分别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或一年取得多次奖金的情况,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单独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因此,在年度汇算时,可选择其中一笔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其余笔均需并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也可以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依据: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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