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企业为新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办理免税手续后,由于一些情况免税条件消失,是否需要补报车辆购置税?

华审网 2025-02-06 168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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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交企业为新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办理免税手续后,由于一些情况免税条件消失,是否需要补报车辆购置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城市公交企业为新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办理免税手续后,因车辆转让、改变用途等导致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当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未按规定办理的,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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