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所称规定的使用区域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区域。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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