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减税条件消失车辆购置税如何计算?

华审网 2025-02-13 127次阅读
导读:
免税、减税条件消失车辆购置税如何计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乘以(1-使用年限乘以10%)乘以10%-已纳税额 应纳税额不得为负数。

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情形发生之日止。

使用年限取整计算,不满一年的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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