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未抵扣,如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华审网 2025-02-20 184次阅读
导读:
销售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未抵扣,如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

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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