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口使用过的但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设备,可以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吗?

华审网 2025-03-04 82次阅读
导读:
企业出口使用过的但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设备,可以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1.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外,按下列规定实行免征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免税)政策:

已使用过的设备。其具体范围是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

2.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下列公式确定:

退(免)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已提累计折旧所称已使用过的设备,是指出口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3.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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