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申报
(一)申报程序和期限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生产企业还需办理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 “
逾期”是指超过次年4月30日前最后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
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二)申报资料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3.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4.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原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