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连续生产的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是否之前已经缴纳的消费税不予退还也无法抵减当期税额?

华审网 2025-03-10 140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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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连续生产的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是否之前已经缴纳的消费税不予退还也无法抵减当期税额?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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