酿酒企业取得的粮食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华审网 2025-03-20 75次阅读
导读:
酿酒企业取得的粮食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抵扣进项税额?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注明的金额及增值税额一并计入成本科目;

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取得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按照注明的买价直接计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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