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采用以物易物的销售方式,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在计算销项税额时抵扣?

华审网 2025-03-26 46次阅读
导读:
我公司采用以物易物的销售方式,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在计算销项税额时抵扣?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不属于不得抵扣情形,可以抵扣。不得抵扣情形包括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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