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需要预缴增值税。
1、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因此,销售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厂房,需按现行规定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附件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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