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征收率是多少?

华审网 2025-04-09 74次阅读
导读: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征收率是多少?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自2021年1月27日起,个人转让杭州市限购范围内的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

自2022年5月17日起,对杭州市限购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

个人转让非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税征免年限仍为5年;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应按照以上规定征免增值税。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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