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连续生产的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之前已经缴纳的消费税是否可以抵减消费税的应纳税额?
华审网
2025-04-10
48
次阅读
导读:
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连续生产的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之前已经缴纳的
消费税
是否可以抵减消费税的
应纳税额
?下面由
华审网
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准予从
消费税
应纳税额
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你是否需要咨询会计师
1天内
响应
在线咨询
返回首页
修改成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