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
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
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你是否需要咨询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