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收到4月份以前开具的10%农产品专用发票,现在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华审网 2025-05-28 42次阅读
导读:
我公司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收到4月份以前开具的10%农产品专用发票,现在如何计算进项税额?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自2019年4月1日之后,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以按照10%加计扣除计算进项税额。

修改成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