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境外的支付凭证(票据)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吗?

华审网 2022-08-19 217次阅读
导读:
企业取得境外的支付凭证(票据)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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