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1)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范围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且无公民和外籍个人之分。
依据:
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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