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能按1%缴纳增值税吗?

华审网 2022-12-24 424次阅读
导读: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能按1%缴纳增值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

3%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减按1%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3月31日,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一般纳税人

1.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的时间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前(汽车为2013.08.01前)或者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或者购入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者购入固定资产的用途是属于税法规定不得抵扣原因而未抵扣等情形的,可以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一般计税的,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三、销售旧货: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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