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享受。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已经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可直接进行免税申报。免税公告下发之后,纳税人按照规定享受免税优惠时,如果开具的是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应当在税率或者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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