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不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抵扣的客观原因有哪些?

华审网 2023-01-03 265次阅读
导读:
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不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抵扣的客观原因有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且存在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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