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件1-附件7),《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附件8)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