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申报关联企业报表的有哪些?
华审网
2023-01-07
256次阅读
- 导读: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申报关联企业报表的有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二、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符合42号公告第五条规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只填报《报告企业信息表》和国别报告的6张表。
三、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且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可以不进行关联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