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居民企业股权,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时按什么汇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华审网 2023-01-07 433次阅读
导读:
居民企业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居民企业股权,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时按什么汇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扣缴义务人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支付或计价的,分别按以下情形进行外币折算:

(一)扣缴义务人扣缴企业所得税的,应当按照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为相关款项实际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之日。

(二)取得收入的非居民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前自行申报缴纳应源泉扣缴税款的,应当按照填开税收缴款书之日前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三)主管税务机关责令取得收入的非居民企业限期缴纳应源泉扣缴税款的,应当按照主管税务机关作出限期缴税决定之日前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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