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源泉扣缴的税款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解缴入库的,税务机关怎么处理?

华审网 2023-01-08 357次阅读
导读:
应该源泉扣缴的税款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解缴入库的,税务机关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应当源泉扣缴税款的款项已经由扣缴义务人实际支付,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解缴应扣税款,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作为税款已扣但未解缴情形,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

(一)扣缴义务人已明确告知收款人已代扣税款的;

(二)已在财务会计处理中单独列示应扣税款的;  

(三)已在其纳税申报中单独扣除或开始单独摊销扣除应扣税款的;

(四)其他证据证明已代扣税款的。  

除上款规定情形外,按本公告规定应该源泉扣缴的税款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解缴入库的,均作为应扣未扣税款情形,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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