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是哪些?

华审网 2023-01-13 559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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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是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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