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居民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工作是否只需要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不需要操作?

华审网 2022-08-30 495次阅读
导读:
居民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工作是否只需要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不需要操作?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向纳税人送达《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及时完成对其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鉴定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应在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10个工作日内,填好该表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一式三联,主管税务机关和县税务机关各执一联,另一联送达纳税人执行。主管税务机关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联次备用。

(二)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20个工作日内,分类逐户审查核实,提出鉴定意见,并报县税务机关复核、认定。

(三)县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认定工作。

二、纳税人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填列、报送的,税务机关视同纳税人已经报送,按上述程序进行复核认定。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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