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理注销时,但还有未办结的事项,要怎么处理呢?

华审网 2023-01-25 1664次阅读
导读:
公司办理注销时,但还有未办结的事项,要怎么处理呢?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其中: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申报办理税务注销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三)出口企业应在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申报办理税务注销。

二、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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