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其中: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申报办理税务注销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三)出口企业应在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申报办理税务注销。
二、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