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怎么核定票种?

华审网 2023-01-27 278次阅读
导读:
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怎么核定票种?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重新进行票种核定和对税控收款机用户最高开票限额进行确认 纳税人使用税控收款机,必须进行发票票种核定,使用税控发票。同时,税务机关须对税控收款机用户的最高开票限额(单张开票最高限额、退票累计金额限额、发票累计金额限额)和数据报送方式、数据报送类型、数据报送期限、数据报送有效期进行审批确认。因此需要进行税控收款机用户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第一次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与票种核定同时进行,以后如需变更则单独进行申请审批)。

票种核定流程:

(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位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同时出示和提交下列证件、资料:

a.《税务登记证》(副本);

b.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

c.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d.《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

e.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证件。

(2)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位将纳税人提交的上述资料移送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转交发票综合管理岗审查。

(4)发票综合管理岗审查后,转交主管局长审批。

(5)主管局长进行审批。

(6)办税服务厅发票发售缴销岗位将核批的发票名称、种类、购票数量、购票方式等内容打印在《发票领购簿》上,登记《发票领购簿》号码,送达纳税人。 对新办纳税登记的纳税人,应先办理税务登记和发票行政审批事项,再办理税控发票票种核定事项。

二、普通发票领购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纳税人领购普通发票的审核将作为税务机关一项日常发票管理工作。纳税人办理了税务登记后,即具有领购普通发票的资格,不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纳税人可按照经营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领购普通发票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申请后,应按照纳税人生产经营等情况,确认纳税人使用发票的种类、联次、版面金额,以及购票数量。确认期限为5个工作日,确认完毕,通知纳税人办理领购发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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