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与《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