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前款所称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除税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个体工商户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税款;
二、税收滞纳金;
三、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五、赞助支出;
六、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七、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赞助支出,是指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