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损失,可以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前扣除吗?

华审网 2023-02-01 328次阅读
导读: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损失,可以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前扣除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损失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规定扣除。

个体工商户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收回当期的收入。

依据: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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