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认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华审网 2023-02-09 283次阅读
导读:
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认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载入信息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对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及数据库中的信息作相应变更。 变更的内容包括:

纳税人名称变更;纳税人除名称外其他税务登记基本信息变更;纳税人发行授权信息变更;因纳税人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损坏,而对其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进行变更;因纳税人开票机数量变化而进行发行变更;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票总金额变更;购票人员姓名、密码发生变更等。

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设备后,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 本规定所称初始发行,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将一般纳税人的下列信息载入空白金税卡和IC卡的行为。

(一)企业名称;

(二)税务登记代码;

(三)开票限额;

(四)购票限量;

(五)购票人员姓名、密码;

(六)开票机数量;

(七)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信息。

一般纳税人发生上列第一、三、四、五、六、七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发行;发生第二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发行。 防伪税控企业发生下列情形,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认定登记,同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收缴金税卡和IC卡(以下简称两卡)。

(一)依法注销税务登记,终止纳税义务;

(二)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三)减少分开票机。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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