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后,怎么开具税收缴款书和申报缴纳代扣的消费税?

华审网 2023-02-10 286次阅读
导读:
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后,怎么开具税收缴款书和申报缴纳代扣的消费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扣缴义务人代扣消费税税款后,应给委托方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委托方可凭该缴款书按规定申报抵扣消费税款。

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代扣的消费税时,不再填报《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应填报通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明细报告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附表,并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明细报告表》“实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栏的合计数,缴纳代扣税款。

依据: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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