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委托向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之前,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定提供该服务是否将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在评价不利影响存在与否及其严重程度时,注册会计师通常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华审网 2023-02-12 671次阅读
导读:
在接受委托向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之前,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定提供该服务是否将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在评价不利影响存在与否及其严重程度时,注册会计师通常需要考虑哪些因素?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1、非鉴证服务的性质、范围和目的;

2、审计业务对该非鉴证服务结果的依赖程度;

3、与提供该非鉴证服务相关的法律和监管环境;

4、非鉴证服务的结果是否影响被审计财务报表中的相关事项,如果影响,影响的程度以及在确定这些事项的金额或会计处理方法时涉及的主观程度;

5、客户管理层和员工在该非鉴证服务方面的专长水平;

6、客户针对重大判断事项的参与程度;

7、非鉴证服务对与客户会计记录、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的系统所产生影响的性质和程度(如有);

8、客户是否属于公众利益实体,如果客户属于公众利益实体,通常认为会产生更为严重的不利影响。

9、如果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不允许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审计客户提供某项服务,则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提供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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