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或无销售价格时,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是多少?

华审网 2023-02-15 378次阅读
导读:
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或无销售价格时,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是多少?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因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或无销售价格等原因,按规定需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但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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