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批发的从价税的征税范围怎么确定?

华审网 2023-02-18 260次阅读
导读:
卷烟批发的从价税的征税范围怎么确定?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

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收范围:纳税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三、计税依据:纳税人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

四、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五、适用税率: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六、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八、纳税地点: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九、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依据:

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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